做一个关于银行排队机取号机的产品归类——该产品适用于银行等营业场所,提供给顾客自助式刷卡取号之用。内有CPU、硬盘及触摸显示屏等,可供顾客排队取号;并具有磁条读卡机、条码阅读机及热敏打印机,可刷读信用卡磁条信息后通过计算得出排队顺序,点击触摸屏上按钮后打印出排队顺序号。我们今天就用这个产品举例!
在申报之前企业和报关行就产生了很大分歧。企业认为应当按照未列名的机器设备归入品目84.79,报关行认为应当按照具有计算功能的机器归入品目84.70,还有人认为应当按照内部结构按照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归入品目84.71。虽然优惠税率都为0,但如果按照计算机归入品目84.71则可能涉及3C认证,所以,分歧依旧存在。
好了,先不着急,我们先梳理下第八十四章的归类思路:
机电产品商品归类技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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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步 了解第八十四章的分类结构
根据第八十四章章注二:
除第十六类注释三及本章注释九另有规定以外,排队机如果某种机器或器具既符合品目84.01至84.24中一个或几个品目的规定,或符合品目84.86的规定,又符合品目84.25至84.80中一个或几个品目的规定,则应酌情归入品目84.01至84.24中的相应品目或品目84.86,而不归入品目84.25至84.80中的有关品目。
第八十四章可以分为三个部分
其中整机在品目84.01-84.80。在整机中:
品目84.01-84.24是按照列名功能划分
因为具有这些功能的产品可以运用在不同用途(行业)中,比如使用滚筒处理材料的机器,可广泛运用于食品加工行业(如破碎机)、纺织行业(如熨烫机)、造纸行业(如砑光机)等等。虽然运用在不同行业中,但是因其功能相近,为了避免在不同用途的品种中都增列 “滚筒处理机器” 的税号而增加不必要的子目,所以统一将其按功能列入品目84.01-84.04。因此,根据第八十四章章注二之规定,无论用于任何用途(行业),除列名的排除之外,如在品目84.01-84.24的功能中有具体列名,就应优先归入本部分,而不是按照用途归入品目84.25-84.80。
品目84.25-84.80是按照列名用途(行业)划分
本部分自品目84.25起依次是工程机器、农产品及食品加工机器、造纸及印刷机器、纺织机器、钢铁及硬质材料加工机器、办公机器和其他未列名机器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机器。所有机器都应当有其所对应的功能与用途,只有在品目84.04-84.24中没有对应功能时,则应找到其对应的用途范围。如可口可乐现调机属于农产品及食品加工机器,应归入品目84.32-84.38,而非简单粗暴地归入品目84.7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