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图书馆还书用不用拿读者证或者借书证去?还是直接拿书去还就行了?
需要拿上自己的读者证的,广州图书馆借还都需要办理手续的。
1、用户可在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内任一成员馆办理读者证,使用通借通还服务。
2、可外借文献共20册/件。
3、具体可借文献类型参照读者证开户馆规定。外文图书、期刊、音像资料等未纳入通借通还的文献类型,只能回开户馆借还。
4、通借通还图书借期31天,可续借1次。逾期归还参照办理读者证时确认的服务合同及文献所属馆规定执行。
5、通借通还图书损毁、遗失,须回图书产权所属馆办理相关手续。
6、读者证补证、退证等手续,须通过开户馆办理。
7、 其他专项读者证参照开户馆规定。
1、退证。经计算机核实无借书记录后,凭办证时的有效身份证件、读者证及押金收据(无押金者除外)办理退证手续。
2、挂失。遗失读者证的,须及时通过电话或到本馆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,电话挂失须于一周内亲自到本馆总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,未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。
3、补证。读者证遗失或损坏的读者,需持办证时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押金收据(无押金者除外)办理补证手续并缴纳读者证工本费5元。身份证或广州社保卡充当读者证的读者,遗失证件补办成功后,需重新到本馆总服务台免费办理注册手续。
4、激活。临时读者证过期可凭办证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读者证办理激活手续。
5、请爱护所借文献和设备。造成文献、设备遗失和损毁的,按《广州图书馆遗失损毁馆藏资料赔偿办法》处理。逾期归还按以下标准交纳逾期费:文献每册/件每天0.1元,每册上限10元;电子阅读器每台每天0.5元,平板电脑每台每天10元,不设上限。
6、请读者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有关规定,妥善利用外借文献。
广州图书馆新馆还书需不需要读者证和借还书证?
不用拿读者证或者借书证还书。还书时,把书本放上图书馆自助借还书机的感应器,只需1秒钟的时间就办好还书手续,然后直接离开便可以。如果所还图书超期需要缴费的话,也只能到馆内缴纳之后才能归还。
广州图书馆新馆开放区域包括首层大厅及北楼1~7层,可借阅文献130万册,阅览座位1100个。
读者可凭身份证到馆注册后直接开通文献借阅功能,无需另外办理读者证。持身份证即可享有外借中文书刊及音像资料、使用数字图书馆、在馆内认证使用计算机、接入无线网络、享受活动信息推送、参加读者活动等多项基本借阅功能。